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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吗?(好看吗?(第22页)他为了自保,如今已经将张权得罪死了,再多恭敬也化不开那消失的一仓库兵甲。既然如此,倒不如不卑不亢。他愿意给女反派当“狗”,是因为他不“仗人势”就得“被迫自缢”。可不是真有什么特殊爱好。“年轻人,伶牙俐齿,好自为之。”张权甩手,转身离去。“何押司,请吧。”殿内女侍再度对何书墨发出邀请。“麻烦姐姐带路。”随着殿门再度关闭,何书墨的身影消失在殿门前的阳光下。殿内的装潢以雅致为主。琴棋书画样样不缺。空气中弥漫着丝丝幽香,高雅脱俗,不知是何种香料或是植物的。在女侍的带领下,何书墨走过两道门帘,终于进入一间放置些许书卷的小厅。小厅正中,摆着一张桌案。案上铺着一张宣纸,上书“大好河”三个字。一位宫服女子立于案后,青丝如瀑,玉手持笔,缓缓写下最后一个“山”字。何书墨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字上。《皇权之下》对厉元淑的形容是:素雅宫裙,神颜似仙,清冷孤傲,风华绝代。何书墨没有作者的文采,此刻,如果让他来形容厉元淑的外貌。那他的评价是:贵妃娘娘绝不可能是大反派,她一定是有苦衷的!“好看吗?”清雅空灵的女声传到何书墨耳中。此时的厉元淑已然收笔,一双威严凤眸,打量着第一次来小厅的“不速之客”。何书墨陡然回过神来,大脑飞速思考。按照小说的设定,厉元淑的性格喜怒无常,故而被百官称之为“妖妃”。但根据何书墨读者视角总结的规律。女反派的“无常”,往往与“厌蠢症”有关。她十八岁进宫,只用五年便能与魏相分庭抗礼,自然不可能是庸才。许多时候,是有些官员人赃并获,还要自以为聪明,死撑着不承认,故而常常引起女反派的“喜怒无常”。换句话说,在她面前,只要假设她什么都知道,别自作聪明,就大概率不会触发她的“厌蠢症”。“好看。”何书墨如实回答。“本宫问的是字。”厉元淑淡淡道。她神色冷淡,语气如常,听不出喜怒。寻常人一般会回答“我说的也是字”,并自以为“高情商”。但何书墨不打算耍小聪明,那样只会触发女反派的“厌蠢症”。因此当即请罪道:“回娘娘的话,罪臣曾听闻一个传言,说:天下美色共一石,厉家小女独占八斗。彼时,罪臣只以为是文人惯用的夸张手法,所以并不放在心上。”“但刚才,罪臣第一次进宫,第一次见到娘娘,三魂六魄顿失一半。此时此刻,终于明白,百姓嘴里无虚言的道理。”“罪臣刚才无心关注字迹,答不上娘娘的话,请娘娘责罚。”何书墨说完,小厅内安静无比。一旁静立的女侍嘴角抽搐。她常年侍奉贵妃,见过的官员数不胜数。但像今天这位,以退为进,将马屁拍的如此丝滑,还真是头一回。“寒酥。”“奴婢在。”“将本宫的字拿去给这位‘罪臣’瞧瞧。”“是。”她调侃我了。说明心情还不错。我暂时过关了。何书墨松了口气。方才那番话,他也是顶着巨大压力才敢说的。背后的内衬现在还湿着呢。古人云伴君如伴虎,当真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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