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不合作的嫌疑人

虫草田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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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修一为美纪详细的解释了看似不起眼的连续猥亵案其实可能更具社会危害性之后,美纪也终于放下了心结。而解开了心结的美纪很快就又变成了林修一熟悉的那个美纪。

    美纪在医院里还要继续观察几天,在这段时间里她还要接受警视厅的心理评估,判断这件事是否真的对美纪没有造成严重的影响。而林修一则先一步返回了警视厅,协助相泽和花形处理结案的事情。

    别以为一件案子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在RB的司法诉讼体系下,这才只是刚刚开始而已。接下来这件案子会移交到检事厅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而案件在移交之前,林修一有大量的文书工作要做。

    林修一对做写报告毫无兴趣,所以他就把这件事全都推给了下属去做,他只是负责最后对报告进行审阅还有签字就可以了。不过这件案子始终是林修一主导侦破的,花形和相泽总是时不时的要问林修一一些问题。因此林修一其实一点都闲不下来。

    “大家加油啊,等到这些讨厌的工作结束了,我们就去找个地方放松一下好了!”林修一对疲惫的下属们说道。

    “警部,那件杀人案怎么办?”相泽好心的提醒道。

    “杀人案自然让搜查九系的人去负责了,不要怀疑神木警部的能力!”林修一事不关己的说道。

    从林修一内心来说,他其实一点都不想参加港区杀人弃尸案的后续搜查工作。在RB职场上,新人过于表现自己往往会惹来同事的不满。要知道在警视厅,像林修一这样的精英组官员大部分都出身于RB名校。和他同期进入警视厅的几位警部补基本上一多半都是东大和早稻田毕业的,林修一这个鹿儿岛大学的毕业生在这里其实很孤独。所以在港区杀人弃尸案的搜查工作上,如果不是神木隆之介主动开口,林修一是不会主动过问的。他可不想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抢了九系的风头。

    “警部,我听说神木警部让九系全体出动,调查最近一年之内在文京区发生过的入市盗窃案。这工作量,和他们比起来我们好幸福!”花形假装同情的说道。

    林修一听到花形这么说,心里倒是觉得有点安慰,虽然这段时间来神木警部没有召见过林修一,但是听到自己的建议被神木采纳,林修一还是觉得挺高兴的。不过这也间接地说明了搜查本部并没有在中村伸一的社会关系上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因为如果真的有突破的话,神木也不会让手下去大海捞针了。

    “看来神木警部那边的调查又陷入了困境啊!”林修一刚感慨完,没想到自己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修一君,听说你那边结案了?”电话的那头传来了神木警部的声音。

    “是的,警部!不过我们现在还有很多文件要准备!”林修一向神木警部推脱道。

    “那种事情交给手下去做好了,你过来一下!我们这里有新发现……”神木警部没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林修一无奈的向手下交代了几句,随后他就独自前往十三层的搜查本部。刚从电梯里走出来,林修一就被九系的人拉到了楼下的一间审讯室里。

    “你来了!”神木警部抱着手站在审讯室隔壁的单透镜面前,眉头紧锁的看着审讯室里面的情况。

    “这是谁?”林修一好奇地看着隔壁房间的那个没见过的家伙问道。

    “中村伸一的同乡,也曾经在神田川印刷广告株式会社工作过,不过就在半个多月之前,这个家伙突然辞掉了工作回了老家。我们今天刚把他从神奈川县押回来!这家伙曾经有过犯罪前科,从回来到现在几乎一句话都不说,而我们又没有什么好办法,所以想问问你有什么好想法?可以让这个家伙在48小时之内自己认罪……”神木警部依旧面无表情的说道。

    “您为什么这么肯定是他干的?”林修一首先问道。

    “首先是他辞职的时间,刚好是在尸体被发现之前10天,这点实在是太巧合了,巧合的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其次就是直觉了……不过这些都不是直接能够给他定罪的证据!”神木警部摇了摇头回答道。

    “藏尸体的地点呢?我们有没有找到死者中村伸一在被扔进大海之前藏在什么地方?”林修一赶紧追问道。

    “目前还不清楚,不过我们已经查遍了死者中村伸一的所有社会关系。只有这个家伙最符合,而且他鬼鬼祟祟的跑回老家简直是不打自招!”神木警部的下属为林修一解释道。

    “还什么证据都没有呢?就这样把人直接抓回来了!”林修一在心里嘀咕道。他站在神木警部的身边,静静的看着面对他的犯人。

    林修一眼前的这面镜子具有单面透视功能,林修一等人可以看到嫌犯,嫌犯却看不到对面一屋子的警察。

    对面坐着的嫌犯看起来非常的普通,属于那种扔到人堆里就找不着的家伙。不过这个家伙在警视厅的审讯室里居然如此的沉着,不愧是有过前科的人。看来他对对付警察非常的在行。

    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此人谋杀了中村伸一,所以他被带回是以协助调查的名义进行的。而且时间上只有48小时。可是犯人从被带回来到现在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要知道,能够破案的方式其实只有三种,供认,人证,物证。三者之中随便哪种方法都可以破案。可是现在看来,供认绝不可能。人证?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如果有人证早就去报案了。至于物证,那起码也要先找到第一犯罪现场中才行。

    供认,人证,物证三种方法都行不通,对手又是一个和警察打过交道的家伙,况且时间上还只有48小时审讯时间。无论怎么看,这都像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