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先别买

王辰予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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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同背景综英美完结文《非人类拯救世界直播中》了解一下=v=

    也不用拿菜单, 服务员直接就走过来笑着问道:“今天吃点什么, 还和以前一样吗?”

    看到闻听非后, 不由惊讶的笑了一下, “呀, 今天有新面孔, 以前没来过吧,喜欢吃点什么?”

    都不用服务员多说,旁边的刘胖已经报菜名似的数出了两道招牌菜, 然后问闻听非有没有什么喜欢的或者忌口的。

    闻听非干脆的笑着摇了摇头,“没,我什么都吃,从不挑食,你们点好吃的就行了!”

    这种小饭馆也没那么多的讲究, 不过老板主要就是做各种血旺的,主菜自然就是一大盆毛血旺了,里面加了豆芽、豆腐、火腿若干,小火把所有食材都炖透了,盆里色泽诱人、汤汁秾稠。

    刘胖嘴里念叨着夏天还是凉菜更开胃,简单询问过桌上三人的意见后, 便又随便点了一盘凉菜、一盘素炒。

    “行了,就这些,麻烦老板快点上菜。”刘胖笑呵呵的手一挥。

    那服务员自然是笑着答应了, 转身给他们取了餐具和一个大瓶的山楂汁送上来。

    等服务员上菜的过程中, 闻听非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间小饭馆。

    就和大多数路边的小店一样, 门面不大,进门的地方看上去也比较窄,不过里面的空间倒是因为拉长而显得很深。靠近后厨的方向,左边是收银台,右边则是有一道门帘,虽然遮住了大半视线,不过,坐得位置比较靠里的话,还能清楚的听到后面厨房的灶台上大厨颠勺翻炒油烹四溅的热闹声音。

    ——刚刚在门外闻到的那股让她觉得很奇怪、或者说是奇妙的血腥味道,也变得更加浓郁了一些。

    那丝奇特的血腥味混杂在整盆鲜香味美的鸭血、猪血等各类血旺之中,就像是误入水果硬糖糖果堆的酒心巧克力,虽然也是美味的甜食,可是,那一丝威士忌的酒香却显得尤为突出,甚至是诡异的诱人……

    意识到自己脑海中本能的对那一丝奇特的血腥味的形容之后,闻听非不由得缄默了一瞬,觉得自己大概是今天突然到了中午没吃饭,有点饿过头了。

    后厨里,带着厨师帽、穿着白围裙的大厨还在热火朝天的颠勺,前面的排风扇呼呼的吹着,后面的空调即使开到了很低温度,在火热的锅灶和热汤面前,却依然显得有些颓势。

    厨房洗菜池旁边的一个小板凳上,一个长手长腿、有着英俊西方面孔的男人,正憋憋屈屈、怂成一团的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支颐的望着锅里的方向。

    男人有着一头略长的金发,发质光泽柔软、极为服帖的往后梳着,只有零散的一缕挡在额前,就算是在略显烟雾缭绕的厨房里,依然闪烁着金子般的光。男人稍一抬头,露出一张五官极为深刻、宛若雕刻的面孔,肤质比最为细腻的象牙还要白皙,隐隐透出一种极为健康的血气和红润。

    男人那双宛若湛蓝晴空的眼眸眨动了一下,刚要开口,便被一位衣着随意、脚下穿着批发市场上十块一双的黑布鞋的老人家从后面一巴掌糊在了头顶,“大伟啊,你整天在厨房里发什么呆!”

    “我在研究怎么做菜!”操着一口异国海蛎子味的普通话的英俊男人大声说道。

    “然后你至今连怎么颠勺都没学会——”老人家唉声叹气的,特别操心等以后自己去了这个被捡来的倒霉孩子可怎么办哟,又往他脑袋上糊了一巴掌。

    旁边正干得热火朝天的大厨趁着出锅装盘的时候,抽空回头同情的看了小师弟一眼,“师父,大卫今天一早就过来厨房,很努力的练刀工来着……”

    服务员也掐着时间分毫不差的进来端盘,瞥见坐在小板凳上的英俊男人,也笑着说道:“戴维做菜还得再练,不过他那舌头怎么长的,尝菜的本事我是服气了,上次做鸭血粉丝汤的时候,他连那块鸭血是哪只鸭子的都能尝出来。”

    老人家又深深的叹了口气,在金发男人“嗷嗷”乱叫着不许打头、会把他打傻了的喊话中,最后这一巴掌总算是落在了男人肌肉线条流畅结实的后背上。

    “就知道吃、吃、吃!”老人家一边把金发男人那满脑袋的金毛给揉乱了,一边嘴上忍不住的念叨,眼睛里却满是笑意,除了中国最普通的劳动人民自古以来秉持的“能吃是福”的传统观点以外,还有作为一个大厨看到金发男人对自家手艺如此热忱的愉悦。

    服务员手脚利落的端着毛血旺从厨房里出来了,趁着她一把掀开门帘子的时候,正在往这边打量的闻听非正好对上里面那个刚刚从小板凳上站起来的金发男人的双眼。

    对方愣了一瞬,完全是本能的就弯起了嘴角,远远的冲着闻听非露出了一个带着暧昧勾人意味的笑意来,眼角微挑,眼眸灿如星辰——明明是湛蓝色天空的眼眸,却仿佛燃烧着的汹涌的火焰。

    ——那是一个和这家地地道道的小饭馆,显得格外违和的男人。

    闻听非:“……???”

    虽然下一秒那个金发男人就又被愤怒的老人家塞了一块鸭血到嘴里,骂道:“大伟啊,你可长点心吧!这就是你自己做出来的玩意儿,你自己吃得下去吗?”

    闻听非的目光尤为自然的随着服务员手中端来的一大盆散发着香气的毛血旺由远及近的收回。

    市局的四个人各自拆着餐具下手开吃的时候,闻听非的筷子上还夹着一片热气腾腾的猪血,晾了晾送到嘴里,若无其事道:“这家的大厨手艺真不错。”

    “是吧!”刘哥显然深有体会,闲聊间自然而然的便说起了小饭馆的老板,那位老人家一手做血旺的绝活,别看这个小饭馆就这么大点地,却是一直都在这里开店,而且一直生意兴隆,早在对面的山海市警察局办公大楼盖起来之前几十年,这家小饭馆就没挪过地方。

    正说话间,厨房里的金发男人还当真就认真的嚼了嚼,然后满口称赞:“我特意放了鲜奶油和蘑菇,完全是奶油蘑菇汤的口味,再加上里面鲜嫩无比、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鲜血气息的鸭血,真的好吃!”

    面对着把“夹生”说成是“带着若有似无的鲜血气息的美味”的金发男人,眼看老人家要被气得厥过去了,大厨连忙放下手里的灶台过来劝,“师父嗳,大卫他是外国胃,口味和您老多少有点不一样,您也理解一下他,啊?师父你看你做的东西,大卫从来都说好吃……”

    这会儿的小饭馆里客人又吃完结账走了几个人,再加上厨房的距离本身也不是很远,厨房里说什么话,市局的四个人基本全都听见了。

    面对这种奶油蘑菇鸭血粉丝汤这种画风诡异的黑暗料理,一辈子都做中国传统家常菜的老人家简直要崩溃了,怒道:“你给他什么他都说好吃,能入嘴的就没有他不吃的!”

    “哎呦师父,大卫这不是不挑剔好养活么!”大厨还在劝说:“以前有一回,那据说还是美食家的兄弟俩,不是还一直商量炒对门市局隔离墩的口味吗?喜欢吃黑暗料理也比那什么生啃隔离墩强啊!”

    听到小饭馆老板的话题已经从黑暗料理说到了炒隔离墩,饶是见多识广的周队、刘胖他们,都差点一口呛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