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七章 狼群

不喝茶的芋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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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里的天气就好像彩云之南一样,说变就变,早上还能看见阳光透过树叶形成的斑斓光线,不到一会儿便起了风,夹杂着一些雨滴吹在各个小萝卜头的脸上。

    “有点糟糕了,今晚上估计要下雨,如果不找个避雨的地方的话,今天晚上可能会是一个难熬的夜晚!”方白坐在青牛背上,看着渐渐有些灰暗的天色。

    下雨天可以算得上是最为宁静的时候,有些人喜欢下雨天,比如说坐在室内调制一杯咖啡,面前再摆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籍,没有任何烦恼的时候,也许窗外的雨滴还能成为一曲绝世乐章的演奏者……

    只是对于行走在雨水之中的赶路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赶路的时候下雨更让人揪心的了,身体周围充斥着的水气,以及尘土的腥味都让人不由皱起了眉头。

    有时候就会这样,当你无意中想到什么不好的事情的时候,那么这件事就一定会发生。

    当瓢泼大雨配上湿冷的狂风肆掠的时候,小萝卜头们哪怕打着雨伞,身上也不可避免的湿的透透的,哪怕是坐在老青牛背上的大魔头,此时也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停下来吧,这种雨天不适合外出,我们先找一个地方避避雨吧!”

    看着不见停息的大雨,方白最终还是放弃了继续赶路。

    而就在他带着小萝卜头找地方避雨的时候,从森林深处陡然传来了一阵狼嚎虎啸之音,尽管雨滴的声音显得很嘈杂,但是这并不影响方白分辨这一阵动物的叫唤声。

    此起彼伏的狼嚎夹杂这老虎的虎啸,让小萝卜头们顿时显得一惊一乍的。

    “方老师,咱们不是遇见狼群了吧?!”

    “那咱们要不要跑?听洛水城的那些老佣兵说,在野外遇见狼群的话,一定要逃跑的!”

    “得了吧,这狼群遇见咱们,保不定是哪个逃跑呢!”

    “我觉得吧,要不咱们去看看?!”

    小萝卜们对于狼群还是比较好奇的,这一个个都拥有着地元境的实力,而且大魔头还是道法境的强者,所以小萝卜头们脸上都带着有恃无恐的笑容。

    方白则是皱着眉头,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这应该是狼群在狩猎老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狼群会招惹老虎,但是咱们也能上去看看。”

    下雨天,方白还是允许这群小萝卜头将行李放进自己的空间装备之中,毕竟下雨天要是把行李里的东西打湿的话,那么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得到大魔头的允许,李霸道如同一只猴子一样,在树上窜来窜去,随即小萝卜头们就如同猴群下山一样,在树上跳来跳去,朝着声源处奔去。

    越到森林深处,兽吼的声音便是越来越清晰。

    残暴的嘶吼,听着就让人不寒而栗。

    方白也顺势跟在了这群小萝卜头的身后,至于老青牛,就让它待在了原地,以方白道法境的实力,如同鬼魅一般,在树林之中飘来飘去。

    随着李霸道跳跃到兽吼处,可以清晰的看到一群眼睛冒着红光的绿色魔狼正在大雨之中围攻一头通体白色,大概有四米多长的巨型猛虎,远远看去,这群魔狼大概和牛犊子差不多大小。

    “森林魔狼?人心境魔兽?!”

    “额,让我看看,竟然有三十多只!”

    “带头的那个最大的,竟然有地元境的实力!”

    “那只老虎……看起来好像是玄风白虎的样子。”

    “玄风白虎是天玄境的魔兽吧,这么会这么弱?”

    现场的情况算不上很好,大雨之中,这只白虎喘着粗气,眼睛里满是凶残之色,不停的环视着周围的森林魔狼。

    在头狼的指挥之下,狼群不断对着白虎发动着试探性的攻击,一旦寻找到破绽,立马就有魔狼出击,前仆后继,并且这些魔狼并不恋战,只要得手一下,马上就撤退。

    不一会儿,这只白虎便伤痕累累,估计再有个十来分钟,战斗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方白站在树干之上,看着下面的狩猎。

    “方老师,我们要插手吗?”洛雪站在大魔头的身边,手里举着小伞,有些不忍心的看着白虎被围攻而死。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方白叹了口气,“这只白虎有些不对劲,腹部有血,下肢行动不灵敏,而且它的背后一直对着身后的那个洞穴,看样子……应该是刚生产。”

    “也就是说,这是一只虎妈妈咯!”洛雪嘟着嘴问道。

    “应该是的。”方白点了点头。

    玄风白虎在这座森林里应该是霸主级别的存在,即使是受伤,但也不是可以小瞧的。

    虎啸一声,无数风刃出现在了这只白虎的周围,凌空一爪子,将面前的一只魔狼分尸,随后一口咬在了一只魔狼的脖子上,一撕咬,便带走了这只魔狼的姓名。

    或许是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候,这只白虎估计也是强弩之末,也坚持不了多久了,四五只狼已经从它的身后扑了上去。

    白虎惨嚎了一声,但是毕竟是霸主级的存在,反身就是一顿巨爪。

    风雨之中,血腥和嘶吼,让所有的小萝卜头都忍不住叹了口气,每个人都看出来,这只白虎应该是回光返照,哪怕是他们插手,也没有任何办法了。

    战场之中,不断有魔狼被甩飞,白虎拖着无数只魔狼狂奔,扭头咬死在它身上的魔狼,浑身上下,也不知道是谁的血,狼血、虎血交织在一块。

    最终,在狼群付出了近二十只成员的性命的代价下,干掉了这只森林霸主。

    十几双闪烁着红光的眼睛,犹如地狱之中的恶鬼一般,围着倒地的玄风白虎啃食了起来。

    魔兽之间的猎杀最大的好处不仅仅是填饱肚子,还有一点就是能够凭借着血肉之中的玄气而填补自己,从而让实力变得更强。

    尽管被杀掉了二十多只同伴,但是对于魔狼来说,只要能够狩猎掉这只森林霸主,那么,对于狼群来说,实力不减反增。

    玄风白虎身体内的精华,比如说心脏等,都被魔狼的狼头吃掉。

    狼之所以被人讨厌的原因,是因为狼长了一双人类的眼睛,一双凶残的‘人眼’。

    “狼群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猎手,它们懂得配合,并且明白战术,在半兽联盟,有很多部落都拥有着狼图腾。”

    “如果说这是一只健全的白虎,这群狼无论如何都不会打这只白虎的主意……”

    “最终的获胜者是狼群,这个结果并不出乎意料,如果说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的话,狼群是不会轻易狩猎比自己强太多的猎物。”